刊登日期: | 2019/1/16 |
發文日期: | 2019/1/15 |
發文字號: | 府行法一字第1082900321B號 |
主旨: | 制定「雲林縣公園管理自治條例」,業經雲林縣議會第18屆第19、20、21次第7次會議決議三讀通過及報經內政部核定在案,並經本府108年1月15日府行法一字第1082900321A號令公布,檢送上開自治條例全文乙份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 依地方制度法第32條第2項規定、雲林縣議會107年5月25日雲議議建臨19、20、21字第1070000958號函及內政部107年12月27日台內營字弟1070820625號函核定文辦理。 |
正本: | 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|
副本: | 雲林縣議會、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請協助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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